这是一个开始有点铜臭味的部落格...

Friday, August 17, 2007

RM8.20引起的不满

家大少爷超海嗜烟如命,天天烟不离手。他的女朋友家二小姐嘉玲也是典型烟民一个。一天,他们身边的一位朋友郝渡岚终于忍不住二手烟的折磨,大声狂喊:

“韩嘉玲,马超海,我郝渡岚求你们两个可不可以不要再抽了???”

抽烟者有抽烟的权利,那不抽烟者有没有不吸二手烟的权利?



4 comments:

~**福尔摩斯**~ said...

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,真的很好笑!
好笑到我脑闭塞不知写什么留言给你。。

Anonymous said...

真是感你粮

(oo) said...

我真的是郝渡岚啊!!!

~**福尔摩斯**~ said...

你郝渡岚,在此奉劝以下有关单位:

美女韩嘉玲,帅哥马超海,嘉玲的哥哥韩嘉昌,渡岚的妹妹郝岚熙,对面卖翻版DVD的小子甘林阳,隔壁补鞋的韩国仔朴纪玛,那个做水泥的孟加拉佬丢尼亚.星,楼下卖水饺的中国安哥曹志佰,法国餐厅的厨师法克.尤, 还有英国的芭卡娅萝公主。。

请你们别再吸烟了!